【仲裁实务】劳动人事争议管辖异议的处理
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地与登记注册地不一致的,以实际经营地确定“用人单位所在地”。
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仲裁委管辖。
对一些界定不清、有管辖争议的案件,由威海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指定相应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
威海市目前共有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机构8个,独立负责管辖范围内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案件,具体为:
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临港经济技术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信息来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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