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齐鲁大道92号-2不动产
1、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比如房屋限购等),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2、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竞买人应当理解委托的法律含义,办妥委托手续,并经处置单位确认。
3、竞买人应当仔细阅读拍卖公告、竞买须知及相关附件资料,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规则、交款方式、法律责任。
4、拍卖标的以现状为准,对于实物标的,竞买人可以申请看样。
5、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6、竞买人取得竞买资格后,出价不得低于起拍价;拍卖以蕞高出价成交,优先购买权人可以在不加价的情况下行使优先权;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标。
7、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与竞买。
8、拍卖保证金或变卖价款在交纳期间不计利息。
9、司法拍卖成交的,将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其他标的处置是否公示买受人的真实身份,由处置单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确定。
10、因报名、交款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建议竞买人至少提前1-2天完成报名手续。若因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未能完成报名或未能及时出价的,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司法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威海市环翠区齐鲁大道92号-2商铺
起拍价:1275400元,保证金:127540元,增价幅度:12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公告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前往标的物所在地看样工作,联系电话:咨询时间为下午2:00-5:0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1、司法拍卖房产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限购、过户等政策及竞买人是否具有购房资格,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2、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在房产所在地无购房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3、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持系统自动生成的拍卖成交确认书以及住房限购所需材料,及时向房产所在地区房地产交易主管部门申请办理住房限购审核,并至迟在按照拍卖公告的要求支付剩余价款后十日内向执行法院提交买受人申请参与竞拍至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具备购房资格的证明材料,执行法院在审查确认后依法制作拍卖成交裁定书。
4、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的任何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等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5、对于房屋、土地等不动产是否符合办理产权过户、改签合同条件等,请竞买人自行到标的物所在地不动产部门及开发商等有关部门咨询了解和预先评判,对不符合条件或不具备条件导致无法办理房屋产权过户、改签合同的,竞买人需提前到有关部门了解该风险,本院对该风险无法做出详尽说明,对此本院亦不承担本标的的权利瑕疵保证、产权过户保证、改签合同保证等,凡参拍即视为接受该瑕疵风险。请慎重参拍。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和所需补交的相关费用及有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先行由买受人垫付,其中如有被执行人承担的部分,再由我院审查决定是否返还给买受人。办理过程中涉及到的税款或土地出让金等,按照相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3年12月1日前与本院联系,电话。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将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日内缴纳。详细请咨询法院: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
收款单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在登录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的情况下打开标的页面即可在线支付。买受人务必在拍卖公告、竞买须知要求的期限内足额缴纳余款,买受人可以将余款缴纳至法院指定账户,也可以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缴纳余款,通过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缴纳的,支付方式与缴纳保证金一致(余款收款账号与保证金收款账号不同,缴纳前请认真阅读缴款通知书),余款到账后再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建议至少提前1-2天完成余款缴纳,否则因此影响标的交付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24小时内原路径无利息退回。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和大额支付渠道。
十三、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23年12月4日10时至2023年12月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网址:)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
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的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127540元以上)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头部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127540元,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自行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拍卖成交后,竞买人应在网络拍卖成交后5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指定账户【收款单位: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收款账号:0860】,并在付清余款后7个工作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地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成大路1668号)执行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协助领取执行裁定书,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九、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依照《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法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第(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年6月14日查封,证号:威房权证字第2004007626号
、《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对象:威海市紫环翠区齐鲁大道92号—2商铺。评估价格为1822000元。办证过程中如有房产实际测绘面积与拍卖公告所述不符,不负责多退少补。
税费负担情况*(标的所在房管局、财税部门):
房屋户口不在执行范围内,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法院所展示的视频与照片仅作参考,具体以实际状况为准,详情请自行看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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