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土地管理法》、《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使用权规定》和《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批准用途为居住(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商业)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教育)用地,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
环翠区嵩山街道盛德山水绿城西、齐鲁大道北
批准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环翠区张村镇世昌大道东、环翠路北
批准用途为居住(城镇住宅、城镇社区服务设施)用地、商业服务业(商业)用地,出让年限为居住用地70年、商业服务业用地40年。
环翠区孙家疃街道半月路东、合庆南山北
批准用途为商业服务业(商业、商务金融)用地,出让年限为40年。
联系单位:威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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