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威海产业信息 > 正文内容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5月份非正常户公告

  根据《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下列纳税人被认定为非正常户,其税务登记证件、发票领购簿和发票暂停使用。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2024年5月份非正常户纳税人.xlsx

  国家税务总局威海经济技术开发区税务局

葛毅明微信号
产业招商/厂房土地租售:400 0123 021
或微信/手机:13524678515 
请说明您的需求、用途、税收、公司、联系人、手机号,以便快速帮您对接资源。 
长按/扫一扫加葛毅明的微信号

版权声明:本文由威海厂房网发布,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部份内容收集于网络,如有不妥之处请联系我们删除 400-0123-021 或 13524678515

分享给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