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铁片区!莆兴路西侧
原标题:高铁片区!莆兴路西侧&青山路南侧两地块7.30出让
莆田市拍卖出让PS拍-2020-14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告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福建省海峡拍卖行有限公司于2020年7月30日上午10:00时整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PS拍-2020-14号地块位于荔城区黄石镇(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28126.27平方米。
(14号地块红线号宗地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
(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7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社区服务站(计容建筑面积600-1300m);社区卫生服务站(计容建筑面积150-220m²);健身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720m²);居家养老服务站(计容建筑面积≥560m²,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m,不足百户按百户的标准配置)。应配建商业服务(计容建筑面积100m²且≤150m²);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通信接入机房(建筑面积≥100m²);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m);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其它要求(社区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健身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等应集中设置并设置明显对外出入口。以上公共服务设施建筑面积均为净面积不含公摊)。2、该宗地无偿配建的社区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站、健身活动室、居家养老服务站不动产产权归荔城区黄石镇政府。3、该宗地应配建的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莆自然资审[2020]33号文件为准。
(一)容积率>1.0且≤2.1;(二)建筑密度≤25%;(三)绿地率≥30%;(四)建筑高度控制:建筑高度≤34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
“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蕞高限制价格为266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蕞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蕞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蕞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具体摇号方式见该宗地《拍卖须知》中说明。
经莆田市人民政府批准,莆田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厦门中胜拍卖行有限公司于
在莆田市行政服务中心三层拍卖大厅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青山路南侧地块二A)位于秀屿区高铁片区范围内(具体位置范围见用地红线图),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51126.9平方米。1、该宗地应无偿配建:幼儿园(设置一所12班幼儿园,用地面积≥5120m,计容建筑面积≥4000m²)、居家养老服务点(计容建筑面积≥100m²,且按每百户不小于20m,不足百户按百户的标准配置)、社区卫生室(计容建筑面积≥30m²);文体活动室(计容建筑面积≥200m²),文体活动场地(用地面积≥300m),物业管理用房(按《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2019版》规定配置),通信接入机房(建筑面积≥100m),避灾点(设置一处,可结合幼儿园设置),生活垃圾收集点(服务半径≤70米),社区终端共同配送站(可与物业合设,或设置自提柜)。2、该宗地无偿配建的幼儿园不动产产权归秀屿区教育局,无偿配建的居家养老服务点、社区卫生室不动产产权归秀屿区人民政府。3、该宗地配建的幼儿园、居家养老服务点及其他公共服务设施应与首期商品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
PS拍-2020-15号宗地土地用途为商服用地-
零售商业用地(商业)、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住宅及服务设施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教育用地(幼儿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教育50年,自《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日期起算。该宗地出让规划条件以莆田市自然资源局自然资审[2020]32号文件为准。
(一)容积率>1.0且≤1.7,其中零售商业(邻里商业)计容建筑面积应1200m2且≤1500m,应沿西侧定尾路设置,其中应设置一处生鲜超市,建筑面积不少于1000m²,应设独立出入口;幼儿园计容建筑面积应≥4000m2;其他为城镇住宅及服务设施计容建筑面积;(二)建筑密度≤23%;(三)绿地率≥30%;(四)建筑高度控制:住宅建筑高度≤33米,黄海高程≤51米,住宅建筑层数应≥5层。幼儿园建筑高度≤15米。该宗地采取
“限地价+控房价+公证摇号”方式出让,即地价蕞高限制价格为36600万元,竞买人报价不超过蕞高限制地价的,按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当报价达到蕞高限制地价后,竞买方式转为公证摇号。凡接受蕞高限制地价的竞买人均可继续参与竞买,采取公证摇号方式确定竞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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