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通辽市城东水厂建设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信息公示
《通辽市城东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已经初步完成,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向公众公告本项目环境影响相关情况,并征求意见。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通辽市城东水厂建设工程项目性质:新 建建设地点:水厂选址在四方山大街以南,德仑大街以北,扎哈淖尔南路以东,大沁他拉路以西的整个地块内;取水井群选址在努古斯台水源地。建设内容及规模:本工程为设计规模为10×104m3/d的市政给水厂。内容包括:一期工程:取水工程、输水工程、一期净水厂、一期配水管线;预留二期用地;二期工程:中途加压泵站,输水管线、二期净水厂、二期配水管线。总 投 资:140827.80万元。二、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主要环保措施施工期环境影响主要为:1.施工期水环境影响分析工程施工期废污水有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两部分,生产废水主要来源于混凝土养护、管沟排水、试压废水等,废水污染物主要是泥沙和砾石碎屑等悬浮物;生活污水排放集中在各施工生活营地,主要污染指标为BOD5、CODcr、粪大肠菌群等。2.施工期废气、粉尘环境影响分析施工期废气排放源有线源和面源。线源有:燃油动力机械、生产运输车辆产生的尾气,主要污染物是一氧化碳、氮氧化物、碳氢化合物等。根据施工组织设计,这类大气污染源具有流动性和间歇性,且源强较小。面源来自施工过程中土方开挖及人机活动产生的扬尘,是施工期污染空气的主要因素。施工大气污染源源强小,多属于流动性和间歇性污染源,对当地大气环境的影响值小,环境质量不会发生明显的变化。3.施工期噪声污染分析施工中的噪声主要来源于施工机械设备,大多为不连续性噪声,主要来自交通运输、施工开挖、辅助企业生产等施工活动。工程建设期噪声污染源主要包括:① 稳定声源,主要来自钻机、柴油发电机等;② 流动声源,主要由施工机械行驶时产生,如自卸汽车、载重车辆等,重型车辆噪声声级一般在 80~90dB(A)范围。4.施工期固废环境影响分析(1)生产固废在机井钻探中,对于孔隙、裂隙渗透性较大的岩层,钻孔的地层压力均较孔内液柱压力为低,常采用泥浆护壁,同时起到携带钻井岩屑、清洁孔底及润滑作用,采用粘土或膨润土配置泥浆。按照水文水井钻探规范要求,配置泥浆质量既要满足成井质量,确保井后的疏通性(渗透恢复率)又要对岩心及水不产生污染,施工过程中为减少泥浆损耗,同时配置泥浆净化设施(清除泥浆中的钻井形成的岩屑等固相颗粒),施工结束产生的废泥浆,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经固化处理后运至和城市建筑垃圾填埋处理。(2)生活垃圾施工生活垃圾必须在每个施工点集中收集,可用垃圾桶收集后由专定期进行垃圾的清运工作,定期运至和城市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处理,并禁止随意丢弃各类垃圾。运营期环境影响及环保措施主要为:1、废气:本项目食堂采用清洁燃料,油烟废气经过除油烟机处理,油烟去除效率按80%计,油烟排放量为178kg/a,排放浓度为0.8mg/m3,可以满足《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中蕞高允许浓度为2.0mg/m3的标准要求。由于本项目有部分检修道路为碎石路面,较易起尘,主要污染物为颗粒物。常规气象条件下应限制车速以减少扬尘,同时在巡视检修车辆进场前利用洒水车对站区道路进行洒水抑尘。通过采取以上措施,可以保证道路扬尘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中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颗粒物在场界蕞高允许浓度限制1.0mg/m3的标准。2、废水:本项目由通辽市自来水有限公司管理,净水厂设置在市郊区,不在水源地设施生活设施,故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污水通过市政管网排放。3、噪声:本工程运行期对声环境的影响主要是泵房噪声(噪声源强在75dB(A)以下)。4、固废:工程运行期员工122人,以每人每天生活垃圾排放量0.5kg 计,每年生活垃圾排放量约为22.3t,对这些生活垃圾须采取集中收集转运处理措施,以防对周边及工作人员生活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三、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主要结论综上,本工程为供水工程,属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的“头部类鼓励类”第二部分“水利”第3条“城乡供水水源工程”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实施后将对科尔沁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基本的保障。工程施工方式相对较简单,施工场地分散,对环境产生不利的影响主要在施工期,运行期对环境的影响主要是开采地下水对地下水位及水资源的影响。工程区域主要为农业生态系统,供水的输水管线没有穿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等生态环境敏感点;工程沿线现状的大气环境、水环境和声环境质量良好。工程建设产生的不利影响主要是工程施工、运行对生态环境、水环境的影响和社会环境的影响。针对上述工程产生的不利影响,本次评价提出了水环境保护、环境空气保护、声环境保护、固废处理、生态保护措施和要求,并根据预测结果及措施制定了水质、环境空气质量、声环境、水生生态、水土流失等监测规划。本工程的新建在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后,可使不利影响得到较大程度的减缓,使环境影响降低到自然与社会环境可承受的限度内。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只要在建设和运行过程中注重对自然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的保护,本工程无重大环境制约因素,其建设是可行的。综上所述,只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及环境标准,采取必要的环保措施,从环境保护角度来看,本工程的建设是合理的、可行。四、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及期限公众可通过建设单位查阅“通辽市城东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查阅有效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公众认为有必要,还可通过电话、E-mail等途径索取相关的补充信息,索取日期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事项和具体形式以及起止时间意见范围:征求公众对拟建项目工程设计、施工和营运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非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不在本次征求范围内。公众范围:受拟建工程影响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代表,或关心本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其他公众。主要事项:①设计、施工和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问题;②公众希望采取的环境保护对策措施;③公众对拟建工程的态度等。起止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建设单位:通辽市自来水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明仁大街120号邮 编:028000联系人:肖亚楠电 话:邮 箱:通讯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10楼1043室请在邮件上注明“通辽市城东水厂建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环保意见”,来信中请注明您的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根据需要反馈。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日—15日我局对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公告期为2020年5月16日-2020年5月22日(7日)。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联系电线通讯地址: 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邮编:028000序号文件名称审批文号审批日期1关于通辽市裕兴加工有限公司年产300吨颗粒胶皮加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科环审字(2020)第11号2020年5月9日2关于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高家窑村和兴编织袋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科环审字(2020)第12号2020年5月12日3关于通辽梅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核苷酸渣生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通科环审字(2020)第13号2020年5月12日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12日我局拟对4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作出批复。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0年5月12日-2020年5月18日(5个工作日)。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要求听证。联系电线通讯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 邮编:028000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项目概况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1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石家窑村毕旭东养殖场建设项目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石家窑村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石家窑村毕旭东养殖场辽宁瑞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年出栏生猪40000头。项目占地面积100亩,建设分为养殖区及公共设施,其中养殖区建设6座大猪舍,8座小猪舍,18座料塔,粪污暂存及黑膜沼气池各一座,建设员工宿舍、车库、综合用房各一个,闲置厂房1个,小库房6个,大库房1个;公共设施包括硬化8000平方米,绿化3000平方米。项目选址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丰田镇石家窑村,项目总投资9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8万元,占总投资的8.67%。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为养殖区臭气,粪污暂存区、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恶臭,锅炉废气,沼气火炬燃烧废气。其中养殖区臭气采取日粮中添加酶制剂、酸制剂、EM制剂等,控制饲养密度、加强通风、定期喷洒除臭剂,在养殖区四周种植树木形成绿化隔离带,场界排放浓度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的二级标准和《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596-2001)中表7标准;粪污暂存区、黑膜沼气池、沼液储存池恶臭采用环保型生物除臭剂、配备生物除臭机经收集处理后气体经15m高排气筒排放、实施全封闭防治措施;锅炉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由30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排放浓度限值要求;沼气火炬燃烧废气火炬燃烧后在15m高处放散,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要求。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为养殖区废水、生活污水。养殖区废水及生活污水一同进入黑膜沼气池厌氧发酵处理,采用“机械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机+黑膜沼气池+消纳土地”工艺,废水处理后暂存沼液储存池,在施肥季节,用吸污车拉至项目周边农田,还田利用。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为水泵、风机、排风扇、猪叫声等,选择低噪声的设备,采取隔声、减振等措施后场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为猪粪便及沼渣、病死畜、生活垃圾、医疗废物。猪粪便及沼渣经地埋排污管道先后进入机械格栅、集污池、固液分离机进行干湿分离,经固液分离的猪粪暂存于粪污暂存区,定期施肥还田;病死畜采用安全填埋方式进行深埋;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医疗废物在10m2危废暂存间暂存后定期送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2西藏新好科技通辽生猪聚落配套专供饲料一厂通辽新好农牧有限公司科尔沁区三义堂农场三义堂砖场通辽新好农牧有限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产30万吨饲料。项目占地面积41333.3平方米,主要建设2条(时产60吨)中大猪和母猪料生产线。项目选址位于通辽新好农牧有限公司科尔沁区三义堂农场三义堂砖场;项目区东侧为空地,南侧和西侧均为耕地,北侧50m处为保康-宝昌公路。项目总投资8676.31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5万元,占总投资的1.21%。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为投料口、清理输送、粉碎、膨化粉碎、散装仓和包装等工段产生的粉尘,燃气锅炉废气。投料口、清理输送、粉碎、膨化粉碎、散装仓和包装等工段产生的粉尘分别设置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由15m高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二级标准限值;燃气锅炉废气经1根10m高烟囱排放,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2中燃气锅炉排放浓度限值。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为锅炉废水和职工生活污水。锅炉废水为清净下水且产生量不大,回用于厂区绿化;职工生活污水经地埋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后用于厂区绿化及灌溉周边农田。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为破碎机、制粒机、风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车间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加强绿化的方式,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为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筛分产生的杂质,永磁筒产生的杂质。其中除尘装置收集的粉尘和筛分产生的杂质除尘装置收集后返回工段重新加工,永磁筒产生的杂质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3通辽民大印刷有限公司印刷厂建设项目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同德店村通辽民大印刷有限公司威海威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年印刷1.5万令全张纸。项目规划占地面积5410平方米,利用现有厂房安装设备进行生产,现有厂房包括生产车间1座,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办公室1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仓库1座,建筑面积600平方米。封闭式院落2210平方米。项目选址位于内蒙古通辽市科尔沁区同德店村;项目区东侧20m为米面加工厂,北侧紧邻闲置厂房,西侧为空地,南侧30m为便道。项目总投资35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0万元,占总投资的8.57%。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为印刷废气、胶装废气、无组织废气。印刷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碳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胶装废气采用集气罩收集,经活性碳吸附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无组织废气达标排放。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洗板废水。生活污水排入厂区化粪池定期抽运至市政污水处理厂处理;洗板废水采用聚乙烯桶收集后,定期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为印刷机、风机、切纸机等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选用低噪设备,安装减振底座,进出口和设柔性连接,厂房隔音等。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为生活垃圾、废边角料、危险废物。生活垃圾定期由环卫部门统一清收;废边角料全部外售废品回收单位;危险废物在厂内暂存后交由有处理资质单位回收处理。4通辽市露鳞木业有限公司家具加工建设项目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东洼子村通辽市露鳞木业有限公司南昌淼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为新建,项目建成后可实现正常年年产2000樘实木木门、1000套实木家具。项目规划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主要新建家具加工建设项目生产线一条、生产辅助区及办公生活服务区等配套设施。项目选址位于通辽市科尔沁区红星镇东洼子村;项目区东侧为空厂房,南侧为空厂房、西侧为道路,北侧为空厂房。项目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万元,占总投资的7.0%。加强施工期管理,落实施工期污染防治措施,严格控制施工过程中扬尘、废水、噪声、固体废物产生的污染。 运营期项目拟采取的环保治理措施: 废气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气为生产工艺产生的粉尘和有机气体。粉尘采用袋式除尘器收集;有机气体经集气系统收集后,经过1台光氧处理装置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二级标准。 废水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废水为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防渗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通辽市污水处理厂,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噪声污染防治措施:运营期噪声为锯床开料、钻孔、砂光打磨工序产生的噪声。采取相应的隔声、加装防震垫措施,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 固体废物防治措施:运营期固废为生活垃圾、剪裁边角料和打磨粉尘、废油漆桶。生活垃圾统一清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卫生填埋;剪裁边角料和打磨粉尘定期出售;废油漆桶定期委托有危废处理资质的企业进行处置。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开展自治区扶贫产品认定的通知》(内扶办字﹝2020﹞1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扶贫产品认定,广泛调动全社会参与消费扶贫的积极性,进一步拓展贫困户增收渠道,巩固贫困人口脱贫成效,经企业申报,区扶贫办会同有关部门审核把关,拟对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达到标准的通辽市明清肉制品有限公司进行扶贫产品认定,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5月16日,如对科尔沁区扶贫产品认定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科尔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反映。监督举报电线 联系地址:科尔沁区扶贫办102室附:科尔沁区扶贫产品认定名单科尔沁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20年5月11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法律文件的要求,内蒙古科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委托内蒙古中环佳洁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对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现将项目建设相关信息予以公布,请广大公众踊跃参与,提出该工程建设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与建议,以便完善本工程开发建设,切实落实科学的发展观。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建设项目名称: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建设项目建设单位:内蒙古科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建设地点:通辽市科尔沁区工业园区木里图镇西花灯嘎查西南侧,园区洪河大街以南,梅花灰渣场以北,规划安代路以东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填埋区工程、管理设施区、渗沥液贮存处理区及辅助设施等。填埋区包括粉煤灰贮存池、煤泥及其它贮存池,其中:粉煤灰贮存池建筑基底面积103101.00m2,池深16m,贮存粉煤灰164.962万m3;煤泥及其它贮存池建筑基底面积22266.00m2,池深16m,贮存粉煤灰35.626万m3。填埋区总库容200.59万m3,计划服务年限10年。项目投资:5643.10万元。二、项目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建设单位:内蒙古科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西门办事处一委1-5层邮编:028000联系人:许佳联系方式:电子邮箱:三、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一)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程序1、建设单位和评价单位办理环评委托手续2、建设单位与评价单位签订评价合同3、落实评价人员、调研、资料、踏勘现场4、环境现状监测、工程分析、模式计算及预测5、根据工作特征、环境特征和环保法规编制报告书,提出环保对策与建议,给出结论6、根据评审意见、报告书修改补充后,由建设单位上报环保管理部门(二)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工作内容1、建设项目概况;2、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3、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分析、预测和评估;4、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5、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6、对建设项目实施环境监测的建议;7、环境影响评价的结论。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对本项目建设的意见、建议、要求等。五、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者通辽市生态环境局提交书面意见。欢迎公众积极参与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特此公告。内蒙古科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11日附件:通辽市科尔沁工业园区一般固体废弃物处理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1)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2020年5月11日我局受理2个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告表)。现将受理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开始时间为2020年5月11日,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休息日及法定假日不在公示期限内)。联系电线通讯地址: 通辽市科尔沁区向阳大街中段 邮 编:028000序号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单位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受理日期1通辽石油分公司绕城路一号加油站增设加气项目通辽市区西,通辽市经济开发区煤炭市场对面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通辽石油分公司甘肃小名环保科技有限公司2020年5月11日2钱2块油气产能勘探项目通辽市科尔沁区高林屯种畜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未动用储量开发公司)中科森环企业管理(北京)有限公司2020年5月11日
科尔沁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关于2020年第三批少数民族发展资金项目安排情况的公示2020.05.08序号项目名称额度 (万元)备注1育新镇杨家窝堡村街路亮化项目302传承与发展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培训项目19.53项目管理费0.5共 计50监督电线 通讯地址:通辽市科尔沁区霍林河大街908号区委综合办公楼1104室
主办单位: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通辽市科尔沁区政务服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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