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关于临港区苘山镇深圳路威新区国用(2012)第6号、(2011)第78号土地使用权及深圳路13-1至6号、8号9号和14-1至9号厂房(头部次拍卖)的公告
在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淘宝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法院账户名: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网址:
一、拍卖标的:临港区苘山镇深圳路威新区国用(2012)第6号、(2011)第78号土地使用权及深圳路13-1至6号、8号9号和14-1至9号厂房。该标的分东西两区,其中西区厂房有人租用,14-4号厂房已灭失,本院不承担标的物瑕疵保证,需买受人实地看样。欠缴水电费、物业费等情况不详,需由买受人负担,有意竞买者请咨询相关部门,税费负担按法律规定办理。
评估价:2419.7万元,起拍价:1693.79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80000元(或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买受人自行在拍卖公告期间对上述标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及看样工作,拍卖程序咨询电话:(李)。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张法官)。咨询时间:上午9:30-11:00下午2:00-4:00。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蕞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标的物如有原有户口难以迁出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六、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手续。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按法律规定(山东省地方税务局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文件鲁地税发[2017]42号《山东省地方税务局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完善人民法院不动产强制执行与税务机关税费征缴协同联动机制的指导意见》)执行,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因买受人不缴纳税费和垫付费用造成无法过户或其他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于拍卖前与本院联系,(张法官)。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
十、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买人应注意:保证金是支付到淘宝网上,竞买人自行将保证金汇入我院账户的无法参与竞拍,我院也无法办理参拍手续)
十一、拍卖余款请在拍卖结束后七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由于支付宝或银行转账有一定的时间差,建议现场刷卡付款或者确认款项到账后再联系法院工作人员),期限内未支付的将视为放弃购买,保证金不予退还,详细请咨询法院:
收款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环翠支行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三、依照法释〔2016〕18号《蕞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四,买受人竞买成功后相关手续办理流程:
1、买受人在竞买成功后,应先联系(李)确认交款时间,付款后持收据和有效证件到环翠区法院执行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2、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联系执行法官,领取执行裁定书。
3、买受人持执行裁定书办理相应产权过户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蕞终解释权归环翠区法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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