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四项措施保障招商引资在法治轨道运行
修订《威海市人民政府规章制定程序规定》,将听取企业意见作为起草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立法草案的必备环节。率先建立公平竞争审查与合法性审查“两审”联动机制,营造市场主体公平参与竞争的市场环境。对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及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草案,建立快速审查绿色通道。今年以来,快速审查文件草案22件,推动招商引资相关政策出台见效。
开展惠企政策精准推送工程,收集和整理惠企政策800余条,向企业免费发放政策汇编1万余本。在威海市司法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开设惠企政策专栏,动态推送惠企政策,保障企业线上即时享受政策红利。建立健全服务企业“十百千”工程长效机制,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实现精准了解企业需求,不断拓宽服务项目建设的新途径。
将优化营商环境法律法规宣传纳入全市“八五”普法规划,深入开展《民法典》《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山东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组织全市各级相关部门累计7万余人次参与网络法律知识答题活动,不断提升招商引资队伍的法治水平
依托网络监管平台,开展网上执法检查,探索推行不见面式执法,对企业分级分类监管,切实提高监管执法精准性。就涉企行政执法行为发布提醒函,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执法行为,营造宽松适度的发展环境。建立涉企行政复议容缺受理机制,对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过程中发生的行政争议,做到快立、快审、快结。
原标题:《威海市四项措施保障招商引资在法治轨道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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